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国旗为红旗,左上角绘有五角星与交叉的镰刀和锤子。镰刀和锤子象征组成国家的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联盟。
用途:国旗
比例1:2
启用时间:1923年11月12日 (最初版本);1980年8月15日 (最后使用的版本)
在俄罗斯苏维埃共和国成立期间,弗拉基米尔·列宁和他的追随者曾考虑在镰刀锤子标志的基础上,加入宝剑标志作为国徽的一部分,但这个想法由于视觉上过于激进而被否决,列宁明确表示:“剑不是我们的象征标志。”
最初的苏联国旗在1923年7月6日由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苏联宪法(基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国旗由红色的布组成,并带有国家徽章。
然而,这样的旗帜从未大规模生产过而且作为国旗只使用了4个月,不久后便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被更熟悉的锤子和镰刀图案取代为国旗。1923年11月12日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在对国旗的修正案中,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苏联国旗为红色,其上角靠近金色镰刀和锤子的轴上有图案,上方有金色镰刀和锤子的图案。它们是一颗红色的五角星,周围有金色边框。
1924年1月31日 , 第二次全苏苏维埃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了新的苏联宪法,但国旗图案尚未获得批准。1924年4月8日 ,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通过《关于苏联国旗的详细说明》决议,规定:
宣布以下为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国旗的详细说明。
国旗呈红色长方形,长与宽之比为2:1。左上角有与旗帜颜色相同的封面,长度为旗帜长度的2/6,宽度为旗帜宽度的一半。屋顶上有一个金色的镰刀和锤子,半径为屋顶宽度的1/8,镰刀和锤子上方有一个红色的五角星,周围有一个金色的边框,其直径等于至屋顶宽度的 1/5。边缘是一条等于宽度 1/15 的金色条纹。星星的直径是旗帜宽度的 1/10 。
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在取消了国旗图案中屋顶的金色条纹后,于 1924年4月18日批准了国旗图案 。
1924年8月29日 ,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和苏联人民委员会《关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旗帜和三角旗的决议》规定,国旗为苏联的标志始终只在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和苏联人民委员会的大楼上方升起。此外,苏联苏维埃代表大会或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举行会议的建筑物上方必须升起苏联国旗。苏联人民委员部和其他机构的中央和地方机构的建筑物上空,苏联国旗只能在无产阶级节日升起,苏联全权代表机构、贸易代表团和领事馆的建筑物上空——按照外交部下达的特别指示执行。
苏联国旗作为苏联军舰和商船的船舶以及其他交通工具上的顶桅旗,如果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苏联中央委员会主席下令,也可以在别处悬挂苏联国旗。同时作为船旗,苏联国旗应由分配到苏联港口的所有商船以及在苏联内陆水道上航行的所有船舶悬挂。
1936年12月5日通过的苏联宪法对国旗的描述如下:
第一百四十四条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国旗由一块红色长方形板组成,其上角靠近金色镰刀和锤子的轴处有一个图案,其上方有一个镶有金色边框的红色五角星。宽与长之比为1:2。
1955年8月19日 ,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批准了《苏联国旗条例》,第二条规定:
苏联国旗由一块红色长方形面板组成,其上角靠近金色镰刀和锤子的轴处有一个图像,其上方有一颗红色五角星,周围有金色边框。宽长比1:2。锤子和镰刀组成一个边长为旗帜宽度 1/4 的正方形。镰刀的尖端位于正方形上边的中间,镰刀和锤子的手柄靠在正方形的下角上。带柄锤子的长度是正方形对角线的3/4。五角星适合直径为旗帜宽度 1/8 的圆圈,接触正方形的顶边。星、锤、镰的垂直轴距旗杆的距离等于旗帜宽度的1/3。旗帜上边缘到星星中心的距离是旗帜宽度的1/8。
该条例规定,苏联国旗只能在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和苏联部长会议的建筑物上永久升起。此外,整个会议期间在苏联最高苏维埃会议举行的建筑物以及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和部长会议的建筑物上可以升起国旗,而联邦和自治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和共和国各部委、地方劳动人民代表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和其他政府机构、公共组织和机构以及住宅楼仅在3月8日、4月22日、5月1日和2日开放、5月9日、11月7日、8日和12月5日可以升起国旗。此外,该条例还规定,按照《苏联商船法》和《苏联内河运输宪章》规定的方式登记的船舶可以使用苏联国旗“作为船尾旗帜”。苏联国旗图像被放置在执行国际航班且已列入苏联民用飞机国家登记册的飞机上;军舰和船只上 - 根据军事法规;并根据苏联部长会议的命令。苏联国旗也可以在国家和公共机构、企业、机构和组织举行的仪式和其他特别活动中升起” 。
1955年11月30日 ,苏联部长会议决议批准了《关于适用《苏联国旗条例》的指示》,其中第12条规定:“在海军舰艇上,苏联国旗也在战斗中和敌人面前升起” 。
1977年10月7日通过的苏联宪法并没有对苏联国旗的描述做出根本性的改变。1980年8月15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令通过了新版《苏联国旗条例》 ,苏联国旗背面的图案中没有了镰刀、锤子和星星的图像而变成了一面红旗。从那时起苏联国旗一直以这种设计使用,直到1991年12月26日苏联解体。
1955 年,国旗设计通过立法,明确了苏联国旗的定义和创作方式。通过的法规规定:
红色象征着1871 年巴黎公社的红旗,红星、锤子和镰刀则是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象征。
锤子象征城市产业工人,镰刀象征农民,他们共同组成无产阶级并组成国家。红星代表共产党,它位于锤子和镰刀上方,象征共产党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团结和启发工人和农民建设共产主义的领导作用。
苏联国旗也经常在在整个后苏联地区的集会和示威中使用。
在白俄罗斯,胜利日和共和国日的游行中,苏联国旗与共和国国旗和胜利旗一起出现,代表着国家为战胜fxs主义做出了主要贡献。
2013年10月24日 ,苏联国旗在明斯克卫国战争博物馆的圆顶上方升起,象征着战败的德国国会大厦,这成为1991年12月以来苏联国旗首次正式升起。
在正在进行的俄乌战争中,苏联国旗多次出现在俄罗斯军事人员的军事装备和制服上,俄罗斯共产党也曾于2022年向国家杜马提议采用苏联国旗作为俄罗斯的官方国旗。
2023年6月17日,在圣彼得堡建成300周年的庆典里,俄罗斯帝国皇室用旗、苏联国旗和俄罗斯国旗在俄罗斯欧洲最高的旗杆上升起。该仪式是也是为了纪念彼得大帝设计的白蓝红旗问世330周年、亚历山大二世使用的黑黄白旗问世165周年以及苏联国旗问世100周年。根据俄罗斯总统新闻部门的说法,这一构图是“我们俄罗斯国家历史连续性的象征” 。